供认不讳 gòng rèn bù huì 拼音缩写:grbh · 用法:作谓语;指认罪 释义供认:被告对于某一事实或断言的真实性予以承认;讳:避讳。指对某项指控完全认同。 出处 我对所犯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。 —— 王朔《一半是火焰,一半是海水》 例句 他对此~。 反义词 矢口抵赖